致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先生:
有關龍尾興建人工泳灘的看法
本人是來自中華基督教會何福堂書院的學生,針對近日龍尾興建人工泳灘一事,本人提出以下數點意見,希望局方能詳加考慮:
首先,我認為興建龍尾人工泳灘不是市民的意願。作為政府部門,本身就是代表大多數人們的利益,代表公義理所應該,故政府應以公義為先。作為商人,本身就是自己的利益,賺取更多的金錢,故商人一般以利益為先。因此作為公義的政府就不應該涉足商業,當政府官員眼中充滿利益時,公義也就沒有了。換句話來說,政府不應該因一時貪念而興建龍尾人工泳灘,畢竟人工泳灘並不是必需品。雖然有人指出「此計劃經過了近20年的爭取,得到大埔各界支持」,但我們發現並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是支持推行此計劃,因此政府應該再花多些時間進行向各界諮詢。
其次,就是水質及需求問題。大埔龍尾生態價值高,不值得花費公帑興建不宜游泳的人工沙灘,以免破壞生態。眾所皆知,龍尾水質是否適合游泳是其中一個爭議點,而且龍尾的水質為香港泳灘中最差,即使能夠恢復龍尾灘舊貌,將來也難以吸引泳客。你問我為什麼?你會願意享用「整形手術完成後的泳灘」嗎?這又再一次證明政府開始工程前諮詢不足。
然後,就是生態價值問題,我們懷疑香港政府完全低估了龍尾灘的生態價值。環保團體在龍尾灘發現了近200種生物,包括被日本列為瀕臨絕種的昆蟲錨紋虎甲粗刻亞種,被《中國物種紅色名錄》列入瀕危級別的大螻蛄蝦,香港的新記錄豹鰨和北方沙鰍等稀有物種,而非如顧問公司所指出的只找到139種物種,當中只有雙斑舌蝦虎魚、星點多紀魨及乳突蝦虎魚三種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中列入瀕危物種近危類別的魚類。再者,龍尾很可能是生物的孕育場,一旦開展工程,對生態保育可能造成不利影響,亦因為工程可能會引致水質污染和生境的破壞,而令到附近水域海產減少。此外,我們質疑有關機構提出為部分物種進行遷地保育的措施,並認為措施成效存疑。而有關機構對於魚類會自行遷離的說法,有一些品種的魚類,例如蝦虎魚及其他生物怌如螺類等貝殼類動物,活動能力比較弱,未必能夠及時遷離。
最後,就是興建成本問題。雖然政府指出興建人工泳灘需要耗資2.8億,但實際上卻是耗資3.6億,與「倒錢落海」行為毫無分別。其實政府可以考慮將這龐大數目的金額投資在教育、醫療、健保制度等等,例如香港公營醫療體系趕不上人民需求。若果把這龐大數目的金額投資在這些地方,以改善制度的漏洞,相信獲得的效益一定比興建龍尾人工泳灘的高出很多倍。
總括而言,如果人工泳灘項目按照原定方案進行,將會徹底地毀滅於龍尾灘棲息的海馬的繁殖地,亦違反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生物多樣性公約》條款。因此懇請政府三思及正視市民們的訴求,以及不要再剝奪我們的大自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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